郑兰运律师
郑兰运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7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佛山主任律师执业2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李XX与王xx离婚纠纷申请执行书

作者:郑兰运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浏览:9309次举报

申 请 执 行 书

申请执行人:李XX,女,1969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XX路16号801房,身份证号码440……X,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王xx,男,汉族,1966年4月2日出生,住址:佛山市禅城区XX路16号801房,身份证号码440……X,联系电话:……

申请执行的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4)佛城法槎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的理由:上述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款项义务,现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内容:

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

支付受理费共计780元;

3、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实际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位于佛山市禅城区xx路16号801房的房产一处。

此致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2014年10月16日

郑兰运律师,法律专业本科,广东粤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执业于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曾长期担任广东南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粤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19********4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