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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制报》大篇幅报道李军律师团队亲办案例系列专题·十二

发布者:李军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7日|分类:法律顾问 |364人看过


生孩子,对每个产妇来说,都是极不容易的。除了要面对生完孩子后伴随的一系列问题,严重的,还很有可能会丢了性命。

2023年2月1日,《云南法制报》就刊登了一起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的亲办案例。案件中的产妇,就是在生产时,因为医院注意义务不到位,最终生完双胞胎女儿后,术后大出血,医治无效死亡。

最终,在我们大健康法律服务中心的争取下,法院认为医院对产妇实施的诊疗行为有过错,共计赔偿90万余元!


以下为案件报道全文:


(法制报报道内容)



法律点评

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医院术前未针对患者病情进行个体化告知及病情沟通;术后对病情的变化未引起足够重视、未及时与家属沟通、未及时给予有效处理;术前及术中对可能出现产后出血准备不充分、预防措施不足,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提醒,有备孕打算的女士,建议做孕前健康体检,如自身存在疾病的,建议诊治达到妊娠的标准后再受孕。如果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不良孕产史,家族史的,在孕前可以做详细咨询和妊娠风险评估,才能最大程度降低妊娠风险。

——源自《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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