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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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受贿罪?应当如何处罚?

发布者:刘秀章律师|时间:2016年06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11人看过

根据《刑法》第387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由刘秀章律师团队提供,专注刑事辩护,精于刑事辩护,联系号码:一三一九四六七九三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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