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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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天津君朋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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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聘请律师?

发布者:刘秀章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384人看过

一些人认为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自己懂一些法律,口才也好的话,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就根本不用请律师,其实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当事人被剥夺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收集证据.我们都知道,证据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为这些当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们难以收集证据。

第四、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影响当事人为自己辩护,当事人身在事中,诉讼和其自身有直接关系,经常产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从而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

由于上述原因,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充分有效的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而律师的辩护则能克服这些局限,使当事人能真正享受到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受到公正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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