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向繁荣,商业用房作为主要的商品交换场所,在市场中扮演者重要的地位。因此,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者旧城改造项目时,商业用房也就往往成为拆迁的一大对象。那么如何确定自己被拆迁的房屋算商业用房?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为您总结以下几点:
1、商业用房需要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当拆迁范围确定时,该商业用房必须经建设部注册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颁发有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出租的商业用房,还必须有合法的租赁关系。
2、拆迁范围确定时,商业用房的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必须持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
3、营业的具体情况要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内容相符。
4、商业用房在拆迁范围确定时,必须陈列有商品或者服务设施,正被供需双方用作营业场所,正在营业的商业用房有多少面积,拆迁补偿就应该认定多少面积;因为实践中房屋的设计用途,不等于房屋的实际用途,设计为商业用房的房屋,可能用作其他非住宅房屋,甚至用作住宅房屋。房屋登记营业后,也随时可能歇业。未营业或者已歇业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商业用房。
5、用途界限不清的原住宅房屋,可以认定为其他非住宅房屋,用途界限不清的原其他非住宅房屋,可以认定为商业用房。
6、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房的认定,应不受是否临街,是否在房屋的底层,是否曾经用作住宅房屋,是否国家直管公房或者是否出租以及高度、开间、进深的限制。只要是符合前述条件的非住宅房屋,均可认定为商业用房。
以上就是我们界定房屋是否属于商用房的参考条件,如您需要咨询更多商业房拆迁信息,欢迎百度搜索孟文静和李文谦律师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