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基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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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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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性看待彩礼?

作者:柳基伟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1次举报

作为职业律师,本人接触过不少离婚案件,而一旦涉及离婚,彩礼问题往往是无法回避的话题。据初步统计,本人接洽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彩礼问题的占80%以上,以山东烟台为例,彩礼数额少的在万元左右,多的为31800(寓意三家一起发),再多的几万甚至十几万的也都存在。


既然提到彩礼,不得不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第十条对于返还彩礼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即: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人曾就彩礼返还问题撰文,个人认为彩礼虽然是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一种文化习俗或者说是风俗习惯,其存在有历史渊源,目前完全根除的可能性不大。但彩礼本身是一种礼数,点到即止、情谊无限,如果一味假借彩礼之名行巧取豪夺之实,对于三个家庭的影响往往弊大于利,毕竟家庭和谐的前提需要有稳固的经济基础、安定的沟通环境跟和谐的亲情空间。

公示数据显示,2016年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为13954元,意味着积攒几万元的彩礼,困难需要一个农村家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储蓄积累。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几十万的彩礼,对于一般家庭而言,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

彩礼,如果不能给新人、给双方家庭带来良好的寓意与彩头,便失去了“纳吉”这一最传统的良好象征!希望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关注子女婚姻的安定幸福,对于彩礼不要过分趋之若鹜,还原彩礼本应有的吉祥寓意。



柳基伟,烟台人,执业三年直接晋级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柳基伟律师,扎根基层、服务百姓,执业至今处理婚姻家庭、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89
  • 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