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涂青律师
陈涂青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96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浙江-温州专职律师执业12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未及时受领标的物,买受人要担风险

作者:陈涂青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0次举报

 

买了东西又反悔,

买受人可以随意拒收吗?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陈涂青律师,浙江温州瑞安塘下韩田人,现在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8668788649。邮箱:ChenTu...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1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