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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近七万 拒不还款获刑两年半

发布者:李景玉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3日|分类:银行 |524人看过

  透支几万元银行催款怎么办?有些持卡人不以为然:“不就是罚利息,钱占着用先能拖先拖着,让银行催个十次八次也无妨。什么?除了罚利息还可能要坐牢?不会是银行吓唬人吧?”

  信用卡,是指超前消费,按期还款,诚信使用银行卡。恶意透支将面临刑罚。然而某省A市一男子曾某却对法律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多次向银行借款并拒不按期归还。最终,A市B区人民法院判决,曾某领到了二年六个月的刑罚。

  案情:2013年11月25日,曾某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在某银行申请办理一张信用卡。此后,曾某主要的生活花销都是使用该信用卡进行,如取现、刷卡消费、转账等。截止2016年3月12日,曾某共透支人民币68399元,但其每月不到两千的工资扣除基本生活费后,已所剩无几,欠款根本还不上。期间,虽然银行工作人员采取人工电话、系统短信、信函、上门催收等多种方式多次进行催收,但已经填不上窟窿的曾某对这些催收通知视若无睹,未按期归还钱款。原以为银行对自己会无可奈何,便想一直这样拖着,但最终等来的,是站在人民法院被告人的席位上。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上述法条的规定,依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犯信用卡诈骗罪罪名成立。故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曾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律师提醒:透支信用卡后无力还款或者拖欠透支款的事情屡见不鲜,在这些透支后经银行催款久拖不还的持卡人中,就有不少无业青年,他们申领信用卡时即没有固定的收入,也没有可供抵押的房产,但是发卡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并没有按规定实质审查申请人的还贷能力,更没有明确告知申请人使用信用卡的风险,这些风险中就包括“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等恶意透支情形,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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