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名女子以护工名义与有妇之夫同居长达十余年,男子因病辞世,该女子持男子遗嘱,将原配告至法院,要求继承男子名下房产、退休费、丧葬费补贴、抚恤金、保险金等合计46万多元。法院认为有悖公序良俗,故其遗赠行为无效,驳回了诉讼请求。
珠海香洲法院一审以违背公序良俗驳回诉讼请求,珠海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奶”能否按照情夫的遗嘱分得财产?珠海所判的一宗官司结果是不能。
一名女子以护工名义与有妇之夫同居长达十余年,男子因病辞世,该女子持有男子生前遗嘱,一纸诉状将原配告至法院,要求凭遗嘱继承男子名下房产、退休费、丧葬费补贴、抚恤金、保险金等合计46万多元。珠海香洲法院一审认定原告违背公序良俗,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近日,珠海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拿欠条追讨十年护理费败诉
案情显示,王某强与冯某菲于1972年结婚。1991年12月始,冯某菲与王某强开始分居。
从1995年开始,邝某飞与王某强共同生活。2009年,王某强因患帕金森病、高血压病,曾三次入院治疗。2010年3月1日,王某强手写一张欠条,写明邝某飞自2000年3月开始对其护理,每月工资最少1500元,以后逐年增加,现欠薪21.5万元。此后,邝某飞向香洲法院起诉王某强及冯某菲,以该欠条为据,要求两人连带支付10年的护理费21.5万元。
香洲法院于2010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确认邝某飞与王某强系非法同居关系,并非雇佣关系,故驳回了邝某飞的诉讼请求。邝某飞不服上诉,案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凭遗嘱欲与原配争遗产再败
2010年2月,珠海市人民医院对王某强下达病危通知书。当日,王某强在医院立下遗嘱,内容为:“本人王某强为防止今后不测,立遗嘱如下:一、珠海市胡湾里一巷××房归我所有的产权部分由邝某飞女士所有;二、我去世后应得的工资、抚恤、补贴、保险赔偿等全部收入和其他财产归邝某飞所有。”遗嘱中所涉房屋系王某强与冯某菲于1989年共同购买。
2011年5月7日,王某强死亡,其丧葬事宜由冯某菲主持处理。王某强死后,邝某飞又重新起诉索要遗产。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确认了王某强遗嘱的真实性,认为邝某飞从1995年开始住进王某强家,此时王某强身体尚足以应付日常工作,无需护理,数年后方才退休。结合原告提供的祭祖照片、族谱、王某富学籍卡、病危通知书,足以认定邝某飞是在明知王某强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王某强在与冯某菲婚姻关系尚存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与之有同居关系的邝某飞,有悖公序良俗,故其遗赠行为无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邝某飞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至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