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谩骂中坚守,是法律人的日常
2011年贵州省湄潭县湄江镇的那起命案,嫌疑人陶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审理时发现案件存在证据上的疑点,最终疑罪从无,审理人员在本案被害人家属的咒骂声中,作出了无罪判决。
《人民法院报》2019年03月10日
放在现在可能又是一个法院的负面事情新闻,可是在时隔两年之后,水落石出,真凶落网。审理法官最终被授予二等功,各种赞誉也纷至沓来。
平心而论该案的审讯人员,绝对配得上这个二等功,在众人谩骂中坚守真理在任何时期、任何地域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真的需求很大的勇气和魄力。
但他们也很幸运,由于这个案件太具有戏剧性和新闻性,有足够的标志化的要素能够拿来让我们咀嚼,也最终使得这个案件显得引人瞩目,他们的坚持也最终被人知晓。
司法绝对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讲道理永远不可能说服所有人。有人胜诉、就会有人败诉,你公诉顺利,他人也会因此顺利的入狱。
我看球二十余年,不曾见输球一方会赞颂裁判员,反倒是经常采用申述、媒体、球迷等一系列手腕质疑裁判员的公正性,从而对本队的失败做出解释。
司法也是一样,冷静点的会意生不满却依法履行裁决,不冷静的给法官、公诉人制造点压力、甚至危险也不少见,都判我败诉了,还让我说看到了正义,你咋想的?
所以说,遵义市固然是个案,却绝不是个例。法律的路上,公检法律都会遇到,都会感受压力或是据守法律的痛苦抉择,只是看你能不能挺住。
我刚毕业初入法院之时,有些愤世嫉俗,看不惯身边的很多事情。有次在下班的途中,看见一名中年男子尾随我们庭的一名老法官 ,在后面追喊:“你这个狗官!!”。而这名法官跟没听见一样,只是径直走掉。以我当时的想法,肯定是有啥见不得人的事情,被抓了凭据,心中也对他自然也有些鄙夷。
很久之后,听一名书记员说,那名男子长期家暴妻子,最终被判决离婚,于是他就不断在找该案的法官讨要说法,理由是法官破坏婚姻。最后该书记员叹息,办案,也要看运气。
◆◆◆
有一个民事案件,庭审完毕后,一方当事人径直走向被告席的律师,然后猛地扇了一巴掌转身离去,声音很响,当时我们都震呆了。
反响过来后,我们问他是否要通知门卫拦住那个人,被打的律师却只是笑了笑,摆手说:算了,干的就是这份活。
公诉人看上去很霸气,手执利剑,背靠正义。可是被不了解时的狼狈,又有几人明晰。
很早之间有个案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害人家属很冲动,不要任何赔偿,只求判被告人死刑。开庭当天来了很多人,旁听席群情激奋,在听到公诉人的建议量刑后,怒火霎时就点燃了整个法庭。
庭审后,那个公诉人在众人的驱逐与嘲讽中,离开了法院,倒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法律只能兼顾每个人的利益,绝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一切请求。当每个人站的位置不同,对法律的认识也就不同,预期的事实与法律事实相抵触时,从事法律的人可能成为最先不信任的对象。
法治历来不是能够唾手可得的东西,在漫骂中坚守这种事情,难道不是每天都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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