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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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四川领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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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

发布者:郭海燕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11人看过

草案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下列行为:

(一)以殴打、捆绑、伤害等手段侵害家庭成员的;

(二)非法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的;

(三)遗弃或严重忽视年幼、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

(四)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的;

(五)违背配偶意愿实施性侵害的;

(六)胁迫、恐吓、跟踪、骚扰家庭成员的;

(七)以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造成家庭成员精神损害的;

(八)以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性或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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