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
【案件情况】
2020年8月22日,名为”xx”的作者在“xxxxx”公众号(账号主体:xxxxxx有限公司)上发布了一篇“柬埔寨财团夫人,500亿身家却跟晚晚学养马?”的原创文章,文章中对“xxxx”(抖音号:xxxxxxx)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将“xxxx”(抖音号:xxxxxxx)不想被别人知晓的、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发布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社会交往、夫妻状况、个人居室等信息公之于众,截至2020年8月23日下午4点多,阅读量达5.5万、点赞数253、再看643。
【法律分析】
隐私是不愿让他人知道自己的个人生活的秘密,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不愿公开或不愿让他人(一定范围之外的人)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秘密的权利。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简单来说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受法律保护,这些不想被别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体缺陷、健康状况、三围信息、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社会交往、夫妻性生活、婚外恋、个人日记、居室等信息。
隐私权有四项权利:第一是隐私隐瞒权,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第二是隐私利用权,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权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物质等方面需要的权利;第三是隐私支配权,权利主体对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第四是隐私维护权,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享有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在受到非法侵犯时可以寻求公力与私力救济。
在本案件中,“xxxxx”公众号(账号主体:xxxxxx有限公司)的行为方式属于人肉搜索,侵犯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xxxxx”公众号通过针对性的检索、追踪搜索、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泄露被搜索人“xxxx”(抖音号:xxxxxxx)的财产状况、家庭生活、工作信息等并公诸于众,达到引起网络关注效果,截至2020年8月23日下午4点多,阅读量达5.5万、点赞数253、再看643。“xxxx”(抖音号:xxxxxxx)在抖音平台分享自己的生活,对于自己的个人生活状况其有着个人隐私支配权,其享有对自己的隐私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的权利。虽然“xxxx”(抖音号:xxxxxxx)发布的视频存在夸大的行为,但是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不受侵犯的,xxxx”(抖音号:xxxxxxx)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也是受法律所保护,“xxxxx”公众号未经其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其个人的隐秘事项:不想被别人知晓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社会交往、夫妻状况、个人居室等信息,白富美妖姐”公众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xxxx”(抖音号:xxxxxxx)的个人隐私权。
如果”xxxxx”公众号的行为使得被搜索人遭到某些激进网友采取不正当或者违法方式骚扰、辱骂甚至恶意攻击,这不仅侵害了被搜索人的隐私权,还会给被搜索人名誉权带来损害,也给被搜索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行为人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人肉搜索”他人身份、照片等个人信息并散布的,如果情节严重将面临治安处罚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法律意见】
公民的个人信息遭到他人侵害,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具体操作如下:
一、保留侵权证据
由于网络内容可以随时删除,因此固定证据成为维权的第一步。可以采用截图、录像等方式保留完整原始的证据。证据包括:网站侵权页面;侵权者曝光信息的页面,如朋友圈、微博、公众号推文等;侵权者的联系方式等。
二、通知侵权网站、侵权主体停止侵权
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停止侵权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通知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通知要求删除相关信息的理由。
三、提出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私下沟通不成功,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被侵权人住所地的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停止侵害、删除信息、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被告可以选择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