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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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发布者:郭海燕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53人看过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对于劳动者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呢?如果有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又怎么计算的呢?

一般自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行为,劳动者辞职的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另外,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需要结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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