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发生,常常伴随着财产的损失以及人身的损害,人身有损害的,甚至会导致受伤致残。此处的致残,并非一般人所理解的那种,身体必须得有明显的缺陷且不会治愈的才够得上残疾。我们所指的残疾是法律上的标准,即使构成伤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会恢复健康,能正常的活动工作。
一般经过鉴定的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误工时间等赔偿项目。而且一般一个级别的差别,往往是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赔偿数额,因此伤残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坚定的时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对于山西省的鉴定时间,一般实践中,如果是非神经性损伤的自受伤之日起3-6个月,神经性损伤的自受伤之日起6个月。对于伤残鉴定机构的选择,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自行委托,一般情况下,都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不论如何选择,一定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其所做出的鉴定结论能被公安机关和法院所认可;而且尽量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这个在实践中就需要律师的帮助,因为律师相比当事人接触的交通事故案子多,对于各个鉴定机构也有自己的了解及判断,能更好的帮助当事人选择合适有利的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