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霁律师

  • 执业资质:13303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温州市某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者:程小霁律师|时间:2017年09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12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3年12月23日向本院起诉,法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王晓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于2014年1月21日转为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最终判决:被告温州市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温州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货款9615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年利率5.6%,自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