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张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委托李律师进行辩护,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助张某某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发现张某某存在自首及犯罪主观恶性小、具有悔改表现、初犯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北京刑事律师网(李亚普)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李律师自1996年至2005年一直在法院刑庭、民庭从事审判工作,2006年至今先后在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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