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死刑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自诉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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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蒙京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吸收存款2.9亿人民币)

发布者:李亚普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103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张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委托李律师进行辩护,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帮助张某某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发现张某某存在自首及犯罪主观恶性小、具有悔改表现、初犯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北京刑事律师网(李亚普)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李律师自1996年至2005年一直在法院刑庭、民庭从事审判工作,2006年至今先后在北京市北方律师事务所(原北京市司法局第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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