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龙江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发布者:罗龙江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382人看过


一、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注意两点:

1、无效劳动合同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己认定的。

2、无效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的劳动关系消亡,并且自始无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三、部分无效的,其他部分有效吗?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四、无效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而,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对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或者本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2、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至于过错,不外乎单方过错、混合过错。有可能是主体上,譬如招录不满16周岁的童工;有可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有可能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有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等。从主观意识上,包括故意和过失。因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