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商业秘密,但是也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由土地使用者持有,行政机关只有相关登记资料,而且登记资料的查询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和程序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信息的查询仅限于执行公务的有关国家机关和部分应知晓信息的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但因其所载主要内容即土地出让结果应在招拍挂后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要求进行公布,不具有秘密性,因此亦不属于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