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意外死亡,侄子侄女有权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吗?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代红 陈柯
因不满五叔的死亡赔偿金被三叔和四姑自行分割,侄子、侄女将两位长辈告上了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的法庭。那么他们是否有权利参与分割叔叔的死亡赔偿金呢?近日,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判决,四人均分死亡赔偿金。
2022年8月6日,张某瑞在外务工时因意外事故死亡。劳务公司与其亲属达成和解协议书,一次性赔偿张某瑞的法定继承人及家属960000元。
张某瑞的亲属共同为其操办完丧事后,在如何分割剩余的赔偿款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因受害者张某瑞无配偶、子女,父母、大哥、二哥均已去世,故其健在的三哥张某礼和四姐张某旗自行将赔偿款进行了分割。侄子张某书(大哥独子)和侄女张某珍(二哥独女)认为,他们有权代位继承这部分赔偿款。由于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两人将张某礼和张某旗诉至法院。
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两人与受害者生前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亲密程度较其他近亲属更为紧密,且存在积极参与和赔偿义务人的协调、操办丧事等情况,付出一定扶助义务。其诉讼请求仅要求均分剩余的死亡赔偿金款项,该行为系其二人自愿处分其诉讼权利,符合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故法院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将案涉死亡赔偿金均分。
宣判后,张某礼和张某旗两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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