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民律师 08:00-21:00
袁伟民律师
袁伟民,手机:13574750986,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案件。
13574750986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依法“带娃”!任城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作者:袁伟民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案件浏览:302次举报

依法“带娃”!任城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博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1月11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当事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是任城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1年11月19日,原告林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起诉到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徐田梅发现,林某某、张某某在分居及离婚诉讼期间,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未成年子女长期见不到父母。徐田梅随即走访了两未成年人子女所在的村居和学校,得知两未成年人子女因长期不与父母共同居住,孩子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故责令林某某、张某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身为家长的责任,不得让两被监护人单独居住,责令两当事人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理、心理及学业状况,加强与被监护人的情感沟通,不与被监护人同住的义务履行人,应保持与被监护人每周至少一次的联系频次等。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该家庭教育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所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主要意义在于规范家长正确的履行抚养孩子的职责,督促家长们“依法带娃”,切实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关爱。


袁伟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1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21年
    • 13574750986
    •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6年 (优于92.4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2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1901分 (优于97.7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94篇 (优于95.82%的律师)

    版权所有:袁伟民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29020 昨日访问量:128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