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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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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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司都叫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姚志明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810次举报


公司之所以都叫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在“有限责任”这几个字,与之相对应的是“无限责任”。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公司的股东只以每个股东自己的投资为限额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比如张三和李四想设立一个公司,张三投资120万元占60%,李四投资80万元占40%设立了咖啡屋公司。以后不管咖啡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外欠了多少债,张三最多的损失就是当初投入的这120万元,债权人不可以因张三是咖啡屋公司的股东,而要求张三承担咖啡屋公司的债务。也就是说张三设立咖啡屋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限度最多就是他当初设立公司时投入的120万元。但如果公司变成亿万级的公司,张三所挣的钱却不是有限的,而是按照当初投入比例来分。总之一句话,设立有限公司:责任有限,收益可能是无限。大家说公司有限责任是不是很好?

有限责任公司被称为比蒸汽机还伟大的发明,对现代国际经济贡献巨大。但是股东在享受这个巨大恩惠的时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有限责任没准就会成为“无限责任”。具体来说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就是公司财产要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让公司自始至终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

举个例子:股东张三成立公司时投入的这120万元,一旦投入到公司里,这120万元钱就和张三没有关系了,这钱就不是张三的了。那张三这120万元就打了水漂吗?当然不是,张三获得的是咖啡屋公司的60%的股份。

二、 不仅如此:公司以后挣的钱也都是公司的,而不是张三的。

张三不能随意从公司拿走钱,因为公司挣的钱是公司的,公司需要有自己的财务制度,任何支出需要记账,公司股东唯一能从公司拿走钱的机会是公司赢利时从公司获得的分红。

三、股东投入公司的120万元不能随意从公司再要回来。

举个例子:如果咖啡屋公司经营了一段时间,张三又不想再经营公司了,张三能否对咖啡屋公司说我不投资了,把我投给咖啡屋公司的120万元还给我?不可以(法律规定的极端情况除外)。那张三该怎么办?张三只能将自己持有的这60%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来获得相应的价款,通过这种方式将钱要回来。

不过这张三持有的60%的股份能否卖出去、是否值钱要看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经营不好,负债累累,咖啡屋公司的这60%股份没准一分钱都不值。当然经营的好,股份有可能就值很多钱。比如李四拥有某公司上市前的5%的股份,公司一旦上市,李四可能就成为了超级亿万富翁。

国家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公司呢?既让人感觉挺好,又让人不怎么痛快。这是因为,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的时候,却将几乎所有的责任都给了与咖啡屋公司做生意的债权人。比如咖啡屋公司欠债权人钱,债权人找公司追账要钱,如果公司没钱只能申请公司破产,而不能向张三主张,但有时破产也拿不到钱,债权人的债权就可能成了白条一张,再也要不回来了。天底下不可能有只占便宜而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股东在享受有限责任公司带来的巨大好处时,国家法律就一定会对公司股东的行为做出一定的限制,否则就是不公平的,您说呢?

好了,今天关于有限公司的知识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继续关注我的头条号,我将继续给大家奉献有关公司法及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解答。


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监事会委员,自2006年年底执业至今已16年。2016年至2019...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