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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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及如何选择鉴定项目的问题

作者:姚志明律师时间:2018年10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89次举报


鉴定意见在人身伤害案件中的作用非常大,因为法官并不是医生,他不会清楚一个人受伤后到底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的具体等级、护理依赖程度等,只能依靠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但是市场上鉴定机构的水平、职业操守良莠不齐。目前北京市诉讼中选择鉴定机构的方式通常是摇号选定,在这种方式下,我一般的做法是,将自己认为不靠谱的鉴定机构要求排除在参与摇号的名单中,一般法院会允许。

鉴定机构的选择在外地执业中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能否不选择本地的鉴定机构,而要求选择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鉴定机构。通常当地法院一般都不会允许,但如果您找的理由合理(如伤情复杂、案情重大、当地鉴定技术有限等)也有可能会同意,我在秦皇岛、保定法院做过几个,最终都选择了北京的鉴定机构。选择大城市的鉴定机构有几个好处:一是避开了当地的人情;二是鉴定机构相对更专业、更公平鉴定结果;

鉴定的项目选择:

1、工伤:适用《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道路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3、故意伤害:适用《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参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依据上诉内容,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北京监事会委员,自2006年年底执业至今已16年。2016年至2019...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