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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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给兼职人员发工资 法院拆穿公司的谎言

发布者:姚志明律师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56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劳动争议案

 

摘要:兼职人员向公司索要自己的工资,但是公司一直推脱,甚至谎称已经发过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拆穿他们的骗局呢?

 

案情梗概

自2004年7月,李某到A公司处做兼职会计,月劳务费500元。因A公司刚成立,仅对员工发过一次工资,每人1500元。后A公司因内部人员曹某非法转走工程款,故一直未付工资。2008年11月7日,李某和A公司及A公司的业务经理徐某召开会议,A公司称经济困难,要求徐某先给付,并签订了会议纪要。李某多次向徐某索要未果,李某找到A公司,A公司多次推脱后,最后说:等曹某问题解决了,我再给你。并在2009年10月25日交接手续时再次承诺:曹某问题解决了,我再给你解决(支付工资18000元)。现曹某的二审判决已下达,但A公司仍未给付李某所欠工资。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A公司支付李某工资18000元。

 

判决结果

被告A公司支付原告李某劳务报酬一万八千元。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姚志明律师对判决结果的分析:

本案中,原告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答应继续支付18000元的劳务费,而被告又无证据证明徐某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工作简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第六届监事会委员盈科北京第七党支部支部书记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7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