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垒律师
张志垒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53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内蒙古-通辽专职律师执业13年
执业年限13
15771529966

服务地区:通辽

咨询我
08:00-20:00

失火罪量刑

作者:张志垒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19次举报
2020-04-04


失火罪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一条 [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张志垒律师,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本科专职律师。从业多年来,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通辽
  • 执业单位:内蒙古巨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520********8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内蒙古巨鼎律师事务所
1150520********82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