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惠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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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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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某与程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发布者:司徒惠苗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57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被告为原告进行装饰装修施工,签订合同及预算报价表,后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被告以工程总价10万元承揽工程,并约定工程应于2016年3月15日全部完工,否则被告每拖延一天按200元计算违约金。原告已依约支付工程款8万元,但被告一拖再拖,甚至意图减少工程量,截至2016年6月4日,工程仍未完工。原告被迫答应与被告重新签订《协议书》,被告要求完成套餐内8万元的工程量,并将工程完工日期延迟到2016年6月30日,仍约定按200元每天计算逾期违约金。但截至起诉日前,被告未完工交付,不接听原告电话并拒绝交还钥匙与门卡,现有工程也出现客厅、餐厅天花有裂纹以及阳台墙面刷错油漆的质量问题,为此,原告需另行支付3万多元将工程收尾修复质量缺陷并更换门锁等。

    本律师代理原告进行诉讼,收集工程合同、协议书、房屋返工工程等证据。被告拒绝赔付且拒绝出庭与答辩。而后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工程款8000元、赔偿修复费用200元、赔偿工期延误损失9000多元予予原告。


   律师点评:本案被告以个人名义承揽装饰装修合同,延迟工程完工时间并要求增加工程款。本案难点在于起诉时并无被告的身份信息,本律师调取物业登记、消防责任登记等证据先查取被告身份信息得以起诉,而后房屋返工的证据收集也出现了困难,评估成本过高,而后我们进行了一个返工工程报价,法官也认定了,并结合对方延迟完工的违约金进行了公证合理的判决。

   律师建议:在签订装修装饰合同的时候讲工程包括的材料、时间、违约金等详细标明,最好连品牌型号都约定清楚,以免承揽方有设置陷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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