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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3天"躲猫猫" 新娘舅舅"倒戈"帮新郎赢官司

发布者:孟为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111人看过

沉浸在新婚喜悦中的李健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刚新婚3天的“妻子”竞不辞而别,和他玩起了“躲猫猫”。人财两空的李健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新娘”王艳和“岳父”王书安告到法院,要求二被告返还彩礼并赔偿损失共计43000元。日前,双方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王艳返还李健15000元彩礼。

李健在法庭上说,在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的撮合下,2008年11月3日,他与王艳订婚。李健家给王艳家11000元彩礼,还给王艳买了白金戒指。想早报孙子的李家催促他们早点完婚,王艳只是口头上答应,但以种种借口推脱不办结婚证。在媒人张桂州的说和下,李健和王艳于2008年12月28日按照农村的风俗举行了婚礼。但新婚第四天,王艳就不辞而别,李健多次找到王艳希望她回来,都被王艳以工作忙不能回去为由拒绝。王艳在法庭上说,她之所以在“婚后”的第四天“出走”是因为单位老板要她上班,否则就要开除她。离家是事出有因,没想到李健家不依不饶,多次到其工作单位采取堵门等方式对她进行威胁,严重影响了工作,老板只得将她解雇。丢了工作的她觉得李健太小气,不愿意再和他一起生活,并且已经退还李健家15000元彩礼。李健的行为完全是倒打一耙,为此王艳将李健反诉到法院,要求李健赔偿她各项损失15000元。 

正当双方争论不休时,戏剧性场面出现了,王艳的舅舅张桂州突然出庭作证,“出卖”了外甥女王艳,一举“扭转乾坤”。张桂州在作证时说:“我是王艳的舅舅,也是王艳和李健的介绍人,他们之间的事我比较清楚。”当法官问及双方彩礼的给付和返还情况时,张桂州说:“在结婚前后,李健家总共给王艳家13800元,给王艳买白金戒指一个,价值2000元,我多次找到王艳劝她回心转意,都被她拒绝了,我就劝她将彩礼还给李家,她就说我多管闲事。”王艳对于舅舅“倒戈”感觉很尴尬,她说:“舅舅今天作为证人到庭讲述的内容,和事实相距甚远。”

庭审结束后不久,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王艳于2009年12月31前返还李健15000元彩礼的调解协议。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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