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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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布者:梁立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经销代理 |1048人看过

律师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执业律师经常会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一方参加诉讼,由于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对律师的能力及专业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就律师在参加此类庭审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浅述如下:

1.开庭前最好再次通读案件卷宗,熟悉全案脉络

也许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即已多次阅读案卷,但收案日期往往与开庭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这期间某些细节也许会被遗忘。因此,开庭前再次通读案卷以便对庭审中的未知情况做出从容应对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应地,详细准备应当对被告人发问的问题、最后的总结性发言等工作,也是必须要做的。

2.认真核对民事部分的诉请,不要有漏项

被害人一方本身已经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代理律师的工作可以说是他们心灵能够得到慰藉的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在开庭前应当与被害人一方认真核对索要的经济赔偿项目,并做到计算数额正确,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而出现少项、漏项,使被害人的利益受损,致其再次受到伤害。

3.针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形,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被告人当庭翻供的现象在庭审时屡见不鲜,律师应当对此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只考虑了被告人认罪的情形而未考虑其当庭翻供的话,在庭审时就会措手不及,进而会影响举证质证、对其发问、民事部分的辩论等后续环节,不利于法庭查清真相,甚至有可能会影响被害人一方的利益。

4.不要为了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与法官对抗

中国目前的审判方式依然是法官主导型的半纠问式,法官主导整个庭审的过程。有时,律师在表述自己的观点时可能被法官制止,此时应尊重法官,礼貌地发言,必要时中止发言。而不能与法官对抗,因为这不但不能完整表述完自己的观点,也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影响。

5.注意保护自己,谨慎言辞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都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律师在向其发问、闸述自己观点时,要特别注意言辞,尽量使用中性化语言,避免刺激被告人或其家属,以致遭到被告人或其家属的打击报复。

以上事项未尽全面,一些基本的律师准备工作、代理工作并未列入其中,上述情形仅为确需特别注意之处。其实,扩展开来,这些事项对律师在代理其他类型案件时亦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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