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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楼道堆放杂物,违法吗

作者:肖恩田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3次举报

2024-04-12  肖恩田律师

  家门口摆放鞋柜,楼道里放婴儿车、儿童滑板车,楼梯口堆纸板箱、塑料箱,不仅影响美观,还造成出行不便,更重要的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在小区楼道堆放杂物,违法吗?

  律师解答:

  属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若堆满杂物,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会严重影响到他人逃生,也会给消防官兵的救援带来更大的阻碍,造成极大安全事故。如因堆放的杂物造成他人损失,堆放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补充: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业主均应依法使用住宅内通道,保持过道通畅,方便邻里通行,不可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不可侵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小区居民如遇到楼道堆放杂物等情形,要第一时间通知物业要求予以清理,也可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坚决做到排除安全隐患,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肖恩田 律师

上海-松江区 上海秋毫律师事务所

擅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肖恩田律师,一位来自山东的资深法律专业人士,以其卓越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律界享有盛誉。自1999年踏入法律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松江区
  • 执业单位:上海秋毫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10120********78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