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红律师

  • 执业资质:1130220**********

  • 执业机构:河北高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登记需要材料包括什么

发布者:苏红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281人看过


身份不同的人,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登记说许,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同。以内地居民为例,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当事人的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要求一式三份。

一、离婚登记需要材料包括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去哪里办离婚登记手续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离婚登记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双方自愿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二)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能说是法定离婚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一种方式也是可能解除婚姻关系。但是要注意,诉讼离婚毕竟与登记离婚不同,那么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上面,要求也是存在差异的。这其中双方已经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就是必须要有的,通常要求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然后还需要提交一份给婚姻登记处备案。而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应该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并不是一定要到之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