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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交警却认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布者:罗姗姗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交通事故 |734人看过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重伤1人、造成1万块的损失也构成交通肇事罪吗,往下看: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为: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注意,注意,注意,责任、人数和损失金额都要对得上号才行,任何一个条件不符合都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的肇事者就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处理,该赔钱的赔钱,该被罚款的罚款,该被扣分的扣分。

从以上法条可以看出,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十分重要,但如果遇到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时该如处理?这时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肇事者,他对被害人只须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钱,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这个时候建议您请律师处理,因为举证比较复杂,举证的好坏直接影响赔偿比例,甚至是官司的输赢。如果肇事者构成犯罪,但交警在规定时限内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可以向该公安局的法制、督察等部门投诉,投诉也不管用的,此时就应该积极咨询律师,听从律师的专业建议,选择合适的方法维权。

本律师就曾处理过类似案件,40多岁的姚某,醉酒驾驶摩托车与另一名驾驶摩托车的刘某相撞,致刘某当场死亡,事发地在阳朔县兴坪镇书家堡至高铁站龙山村段,由于该路段未正式投入使用,交警大队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出具了《道路外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没有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也没有认定姚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更没有依法羁押姚某。而姚某在事发后即没有向刘某家属道歉,也没有积极赔偿,使得刘某家属愤慨不平,家属找到我们后,我方立即查看证据材料,分析不构成犯罪的原因,再与交警队及公安局反复沟通后,最终将姚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逮捕,而姚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之后我方通过民事诉讼向姚某追偿30多万元并获得胜诉判决。

总结,以上案件仅为个案,不代表所有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符合的情形,对案子有疑惑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尽早维护自己或家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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