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姗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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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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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被告不可不出庭

发布者:罗姗姗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548人看过

   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常见,一般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被告往往采取逃避的态度,要么拒收起诉状,要么拒绝答辩,拒绝出庭,拒绝接收判决书,实际上这种行为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被告不出庭,法院在开庭时就只能询问原告,原告提交的证据,在真实的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采纳,被告没有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也失去了调解的机会。许多当事人认为,我不出庭,法院就无法判决了,这是法律意识差的体现。民间借贷案件一般都是事实简单的案件,法律规定是可以缺席审判的。如果被告不出庭,拒收起诉状,原告为此支付的保全费、公告费都可以向被告主张的,甚至有些人不及时领取判决书,错失了上诉的机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生效的判决,再审申请是很难的。本律师代理了多起借贷案件,被告均未出庭,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这是我们最愿意看到的,我们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而作为被告的你,只能幻想着原告输!

      所以,如果你是被告,请你一定要出庭,维护自己的权利,借的钱要还,但也不能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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