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建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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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作者:申建梅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59次举报
2017-03-03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问题时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判决。

  一、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抚养权归属: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如何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申建梅律师,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为四川电视台非常话题栏目特邀嘉宾律师,具有过硬法学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内江
  • 执业单位: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020********5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
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
1511020********51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