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 无法当面制作笔录,可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通过远程询讯问,确保合法程序与注意事项...
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询(讯)问,如《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5 条规定,确保询(讯)问程序合法合规。
出示相关证件:执行人员需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等,向被询(讯)问人表明身份及执法依据。
协作地公安机关核实:远程询(讯)问时,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讯)问人的身份,防止他人冒充、顶替,确保身份真实无误。
同步录音录像: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以保证询问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篡改、伪造等情况。
单独询问:询问证人、被害人时应单独进行,避免相互影响、串通,保证所提供情况的真实可靠。
告知权利义务:明确告知被询(讯)问人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如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尊重被询问人:询(讯)问态度要庄重、文明、和蔼,尊重被询(讯)问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不得有粗暴、盛气凌人等不当行为。
当场制作笔录:询(讯)问时应当场制作笔录,准确、详细地记录询问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等基本信息以及询问的具体问题和回答。
被询(讯)问人确认:笔录制作完成后,需经被询(讯)问人仔细核对无误后,逐页签名、捺指印确认,确保笔录内容真实反映其陈述。
协作人员签名盖章:协作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将原件提供给办案地公安机关。
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询问的合法性。
遵守传唤时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保护隐私:对被询(讯)问人的隐私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避免给其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风险。
保障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被询(讯)问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证人、被害人,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和保护工作。
二、远程取证方式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规定:
《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 十一条明确规定,能够查明被害人的身份,但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当面询问的,可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通过视频等远程方式询问,并当场制作笔录,经被害人核对无误后,办案人员逐页签名确认,并注明与询问内容一致 。询问、核对笔录、签名过程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询问过程有翻译人员参加的,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确认。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 第 十五 条明确规定: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并制作笔录。远程询(讯)问的,应当由协作地公安机关事先核实被询(讯)问人的身份。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将询(讯)问笔录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询(讯)问笔录经被询(讯)问人确认并逐页签名、捺指印后,由协作地公安机关协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原件提供给办案地公安机关。询(讯)问人员收到笔录后,应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 “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或者盖章。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