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建筑房地产法律圈
【裁判要旨】
1.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2. 多层分包、转包关系下的实际施工人,有证据能够证明其与承包人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有过对账、结算、付款等行为)的,其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
【裁判索引】
《中铁某公司、袁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民终210号
【实务问题】
在多层分包及转包的法律关系中,若实际施工人与承包方没有书面合同的,但其持有充分证据,证实与承包方之间确有事实合同关系,该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直接向承包方主张工程款项?
【裁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