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例标签
诬告陷害罪辩护、多人共同诬告陷害、自首从轻辩护、共同犯罪区分作用量刑、故意伤害引发诬告、认罪认罚减刑、人身犯罪刑事律师、多被告人刑事庭审辩护、轻罪短刑期辩护、邻里纠纷衍生刑事案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案系四名被告人共同实施诬告陷害刑事犯罪,起因于民间斗殴纠纷。济宁高福垒律师接受张某某委托,担任其一审全程辩护人,参与阅卷、会见沟通、庭审质证及辩护全流程工作。本案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由其他律师代理,四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
三、案件基本事实
两名自然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一方人员被打成轻伤。该人员为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伙同其余三人商议制造虚假伤情,意图捏造对方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 作案过程中,我方当事人率先动手,但未造成轻伤结果,后由其余人员击打致鼻梁骨折,经鉴定达到轻伤二级标准,当事人一方持该虚假伤情报案,意图让他人承担刑事追责后果,案发后四名被告人陆续到案。
四、公诉机关指控意见
1.四名被告人共同捏造伤情、伪造伤害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均构成诬告陷害罪;
2.全部人员共谋并参与伪造伤情,统一认定为共同犯罪主犯;
3.除发起诬告的首犯外,其余三名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成立自首,可从轻处罚;
4.其中一名被告人存在前科劣迹,建议酌情从重量刑。
五、高福垒律师核心辩护思路与办案工作
(一)核心辩护观点
1.当事人主动投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全部参与过程,无隐瞒、无翻供,依法构成自首,属于法定从轻量刑情节;
2.当事人在整体犯罪链条中参与程度浅、行为作用微小,首次击打并未造成轻伤关键结果,相比其余同案人员罪责更轻,应当区分作用大小酌情从轻;
3.当事人无任何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小,系一时冲动参与作案,事后深刻悔罪,自愿认罪认罚;
4.本案最终并未造成被害人被刑事立案追责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有限,请求法庭大幅从轻判处短期有期徒刑。
(二)律师重点办案工作
1.完整梳理全案卷宗,区分四名被告人各自行为、分工、击打顺序、伤情形成关键环节,梳理我方当事人作用较小的全部证据;
2.多次会见当事人,稳定供述,引导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夯实自首、悔罪从轻情节;
3.梳理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等全部材料,对比各被告人罪责轻重,形成完整对比论证逻辑;
4.庭审重点突出当事人自首、作用较小、无前科、未造成严重危害四大从轻理由,清晰发表辩护意见。
六、法院审理认定及判决结果
1.罪名认定:四人共谋捏造伤情诬告他人,均构成诬告陷害罪,全部认定为主犯,但法庭区分各被告人参与程度、实际作用差异化量刑;
2.从轻情节全部采信:完整采纳高福垒律师辩护观点,认定委托人成立自首、参与作用较小、无劣迹、认罪悔罪,予以大幅从轻;
3.分档刑期对比:主谋人员判处一年、有前科人员十一个月、中间参与者十个月,我方当事人仅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为全案最轻刑期,羁押期限依法折抵。
七、案件总结与法律服务范围
案件总结
多人共同诬告陷害案件中,虽整体认定均为主犯,但法院会根据每个人的行为力度、是否造成关键后果、投案悔罪情况区分刑期。高福垒律师精准拆分当事人在犯罪中的次要行为,深挖自首、无前科、危害较轻等多重从轻情节,在四名同案被告人中为委托人争取到最短刑期,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人身羁押期限,体现刑事辩护精细化办案能力。
同类案件法律服务范围
1.诬告陷害、诽谤、故意伤害等人身类刑事案件一审、二审辩护;
2.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区分各被告人罪责大小、争取从轻短刑期;
3.自首、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梳理与法庭辩护;
4.民间打架、邻里经济纠纷衍生刑事犯罪专项代理;
5.伤情造假、伪造证据诬告类案件法律处理;
6.无前科当事人争取最低限度有期徒刑辩护。
高福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