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
首先,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在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其次,双方的抚养能力。法院确认双方的抚养能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二看双方的家庭成员。如果女方有充分的经济实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是非常有利的。如果女方家里还有身体健康的父母,有能力为女方照顾孩子,这是女方需要证明的。类似情况,女方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营业执照,另外提供女方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女方父母出庭等。
最后,孩子的意见也是值得参考的。孩子的意见对于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是很重要的,但也要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只要孩子不坚持跟随一方,另一方就可以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像这种情况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去法院那种场合,可以要求要求孩子写个书面意见,如果另一方提出异议,认为孩子是被胁迫的,主审法官会单独和孩子谈谈,将孩子的意见做成笔录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