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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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

发布者:李智圆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467人看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以房抵债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关于乙方所欠甲方_________元的债务,乙方自愿以自有房屋清偿所欠甲方的该项债务。
第二条 乙方提供位于    处的房屋(下称房屋),清偿所欠甲方__________元的债务:__________元;上述房屋作价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书过户至甲方的有关手续,房屋办证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
第五条 乙方保证对所交付房屋拥有所有权,房屋产权无争议,亦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第六条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或权利受到其它限制。
第七条 产权人为甲方的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双方第一条所列的债权债务即告清结,该项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第八条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个月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________元债务。
第九条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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