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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提供借款合法吗?

发布者:李智圆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596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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