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此处的“代”数具体怎么算,到底是指哪些亲戚呢?
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旁系血亲则为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我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是采取代份来计算亲属的亲疏远近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1953年司行字317号文件的解释,计算时,首先从己身和该旁系血亲分别上数至同源最近的直系血亲。如果两边均为三代以内,则断定该亲属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果其中一边超出三代,则予以否定。
可举这样一例说明:计算自己和表侄女之间的代份,首先找出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外祖父母,从自己上数至外祖父母为三代,从表侄女上数至外祖父母为四代,其中一边超出三代,则断定表侄女是自己的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了。可见,我国婚姻法在亲属能否结婚的问题上,是按血缘亲疏,而非辈分远近确定的。
(三代)外祖父母(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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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父母姑舅(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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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己身表兄妹(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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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侄女(一代)
摘自4月20日《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