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鲁政办发[2014]4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工作规则》(鲁信访[2014]71号)的规定,经山东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研究同意,并经过公示程序,决定聘任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集团)所张明彦律师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聘任期自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根据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二)就听证事项的事实、证据和依据等向信访当事人进行询问;
(三)就听证事项的事实、依据和处理意见进行评议;
(四)合议形成听证结论;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