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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非法催收高利放贷入刑!

作者:闫国田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12次举报


《刑法修正案(十一)》非法催收高利放贷入刑!

本次修正案新增加一个条款,严厉惩处非法讨债行为,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三十四、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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