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也需要经纪人
经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为促成他人交易提供信息或者充当媒介并收取佣金的个人或组织。在我国,随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纪人走进百姓生活,保险经纪人,房产经纪人,证券经纪人,明星经纪人等早已被大众所熟知,农产品经纪人,网络经纪人,作家经纪人,专利经纪人等新兴经纪人也备受人们的关注和欢迎。
作为一名律师,我觉得律师其实也需要经纪人。
1993年后,中国律师从体制内走向体制外,律师脱离了公务员身份,国家不再给律师发工资,律师靠法律业务收入获得报酬,律师成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从此,案源成了每一名律师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是最难的问题。
为了开拓法律服务市场,获得案源,每一个律师可谓“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找关系,办讲座,登广告,建网站 。。。。。。只要能想到的能获取案源的办法,都有律师在实施。
随着法律服务业竟争的加剧,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出现了一些专门为律师提供案源的人,这些人在当地交际广泛,信息灵通,他们将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引进给律师,事成后,按代理费一定比例收取佣金。其实,这些人就是律师的经纪人。
当前,为律师提供案源的经纪人,并没有合法的地位。我国《律师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因此,律师经纪人现在尚处在不公开的状态。
笔者认为:法律应禁止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行贿的手段承揽业务,但应允许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于专门为律师提供案源的经纪人,支付佣金。因为,这些人为了向律师提供案源,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付出了劳动,也为律师节省了精力,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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