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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已不具有优先效力

作者:闫国田律师时间:2024年06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2次举报


民法典施行后,公证遗嘱已不具有优先效力

一、遗嘱的种类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

2、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个见证人书写,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3、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6、公证遗嘱。

二、公证遗嘱已不具有优先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使遗嘱人的遗嘱经过公证,其仍然可以通过自书遗嘱或者其他方式改变遗嘱内容,前提是后面的遗嘱系有效遗嘱。

三、遗嘱模板

遗嘱

立遗嘱人:__,性别__,出生日期___,住址,公民身份号码:

我与(公民身份号码:)是夫妻关系,共有__个子女,分别为一。我年事已高,为避免子女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遗嘱如下:

一、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本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所有内容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在本遗嘱订立前,本人未对本遗嘱所涉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赠与合同,也未订立过其他遗嘱。

二、遗嘱内容

1.本遗嘱所涉财产为位于一的房屋,建筑面积__平方米,权属证书:  ___。  

2.在我去世后,上述房屋属于我的全部份额均由我的儿子/女儿__(公民身份号码:一)壹人继承,上述房屋如被拆迁或征收等,安置、调换的房屋或补偿款及其他全部利益也全部由____壹人继承。

3.上述遗产,作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

立遗嘱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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