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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时机和条件

作者:闫国田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次举报


取保候审的时机和条件

 

 

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被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两高两部给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的,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取保候审前,律师应做好准备工作,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全部案件经过,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精神情况。

 

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证据是否已经固定,是否有影响取保候审的情况。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规定,仅规定了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并没有对取保候审时机作出规定,那什么时间办理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的时机】

 

刑事拘留后批捕前:

 

在案件还没有到检察院前,是取保候审的第一个关键节点,若有犯罪嫌疑人不在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等有利取保情况的证据的,或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采取取保候审也不存在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给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在检方还没有确认进行逮捕之前,是最有机会争取取保的。

 

批捕审查中:案子交到检察院,进入批捕阶段,应当及时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在检察院还没有确认逮捕之前,还是可以争取取保候审的。

 

批捕后:批捕后,可以等批捕后一个月后,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保证人或保证金的规定】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争取到取保候审,可以为后期争取减刑或缓刑的概率,但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可以逍遥法外,如违反规定,甚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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