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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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养费数额确定标准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 1085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49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这里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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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孩子的实际需要
子女的实际需要作为首要考察因素,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体现。子女的实际需要是指根据子女实际情况,应能维持其衣、食、住、行、学、医等的正常需求。
从实务的角度考虑,一般从离婚前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的时间该子女的实际支出作为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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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及经济条件,经济收入稳定、经济条件较好的父母可多支付;经济收入较低、经济条件不好的父母可以少支付。
中国疆域之大,各个地方收入水平差别很大,所以到底如何判断父母的负担能力,司法解释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这里的固定收入,指一个人一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和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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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是指子女实际生活居住地的生活水平。
实践中,主要通过收入、支出和社会福利等多项指标反映。现实中会有些子女户口在农村但实际生活在城市的,也是以子女实际生活居住地的生活水平确定,非以户籍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另外,实务中会出现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收入特别高,如年收入超过百万的企业主、公司高管,这时候,子女的抚养费也需要根据子女实际生活地的生活水平来调整;当然也会出现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工作,暂时没有收入,又或者其家庭条件非常优越,但是当事人本人收入极低的情况,这时候也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进行调高或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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