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作为“嫁妆”的车和百万汇款归谁?法院这样判!
2017年,小玲和小军登记结婚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双方的争执越来越多女儿周岁时两人开始分居此次离婚诉讼是小玲第二次起诉了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决驳回,小玲认为 双方的关系一直没有好转,她要求抚养女儿,并且要求小军归还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小玲所说的“个人财产”主要是两人结婚时她父母给的嫁妆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登记在小军名下。此外,两人结婚登记之后,小玲的父亲还转账100万元至小玲的账户。
对此
小军表示,轿车是婚前购买既然登记在其名下是小玲父亲赠与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小玲无权要求返还
小军说100万元属于两人的共同存款这笔钱后来交给岳父理财产生的收益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玲父亲出庭作证他说给女儿汇款100万元只是为了有个存单在婚礼上撑场面,并没有赠与女儿和女婿的意思。
但小玲和小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小玲曾告诉小军100万元交给父亲帮忙打理每半年支付一次收益第一笔收益7.5万元已经给她了
经过法庭调查小玲的银行账户确实有这笔钱进账
判决
奥迪车归男方所有 百万汇款女方得80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结婚时间不长,两度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被准许后,关系没有改善,可以认定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到婚生女未满3周岁,长期由母亲照顾,因此归小玲直接抚养更适宜。酌定小军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小军享有探视权。
那么奥迪车和百万款项到底归谁呢?
关于奥迪轿车
法院认为,在结婚登记前,小玲父亲与小军共同提车,将车辆登记在小军名下,应视为对小军的单方赠与。现在没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车辆属于小军的个人财产。
关于100万元款项
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在结婚登记后转账的,并于婚礼上展示,寓意长辈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的祝福,没有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再结合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玲父亲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不过,考虑到100万元款项来自小玲父母,小玲与小军结婚至离婚的时间较短,以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酌定小玲分得100万元款项及75000元收益的80%,小军分得20%,即由小玲向小军支付21.5万元。
说法
结婚登记前后给的嫁妆离婚时归属大不相同
根据法律精神,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予的,一般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加上父母也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一般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虽然从民间习俗来看都算是嫁妆但离婚分割时的归属大不相同
法官表示,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一方面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在子女登记结婚之后碍于情面,也不会去做这样的表示,导致子女离婚时产生纠纷。
13年 (优于89.57%的律师)
94次 (优于98.38%的律师)
21次 (优于96.55%的律师)
25962分 (优于98.21%的律师)
一天内
1352篇 (优于97.0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