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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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救助站

发布者:刘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880人看过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快速发展,社会问题多元化,现行的法律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

婚姻调解

如何拓展婚姻调解空间

中国目前缺少婚姻理疗系统

这是一个来自香港的案例:一位女士的丈夫从20多岁到60岁期间,不断有外遇。这个曾深陷痛苦的女性,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最终作出了选择:继续留在婚姻中。

“你是愿意留在婚姻中,还是愿意离婚?”在她看来,香港同行的经验,往往先要让当事人弄明白自己的真实感受,不管外界如何评述,让他们自己选择。最终的结果,有人选择放弃,有人选择留下来。

“这里边有家庭的责任,以及尊重他人的选择。对接受过训练的专业调解人士来说,要价值中立,不要做过多的道德判断,才能更人性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在中国,对离婚纠纷一直有调解的传统。诉讼前,有社区、单位的调解,诉讼中,法官必须对离婚案先行调解,这都是很好的经验。以诉讼中为例,法官既是调解员,又是威严的法官,这会影响调解的质量,当事人可能屈服于法官的权威,但并不是自己的选择。

在这方面,香港同行有着更多的婚姻家庭理疗的理念。他们重视当事人自身的感受,对于未婚同居是否要生孩子这样的咨询,他们都会给出3套方案,让你自己做出选择。“你如果愿意这样生活,那我就来帮助你最大程度地避免伤害。”就如前述那位女士,最后她自己也选择去做社工,并认识到婚姻不是人生中唯一的价值。

本人认为,具体到调解中,调解的地点、环境,甚至灯光、音乐都会影响调解结果。

“在调解中,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点拨,可能会让两人的关系起死回生。即使他们不合适,最终要分开,但也要让他们慢慢分开,自己认识到,把感情的火慢慢熄灭下去。”

在中国,缺少这样的一个婚姻理疗系统。例如前不久的歌星陈琳自杀事件,也是为情所困,但当事人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治疗的机会。

设立了一个婚姻家庭法律救助站。在社会转型期,婚姻矛盾日益凸显,如何进一步拓展调解空间,探索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方式,避免法院成为“纠纷集中地”,成为当前要面对的重要议题。

危机中的人给予治疗,对那些摇摇欲坠的家庭给予帮助,对社会的安宁和个体的幸福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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