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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可诉求双倍工资!

发布者:钟如超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326人看过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从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判决公司向另行叶女士支付十一个月工资,共计44000元。

公司上诉至市中院,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一、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如果想要继续在该公司上班,就需要收集在该公司上过班的任何证据,例如:

   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二、不想在公司继续干

如果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该得的权益,流程大致如下:

   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从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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