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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旷工被开除,咋还得给他钱(来源于辽沈晚报)

发布者:曲晓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395人看过

案情简介:
   陈某26岁那年和**水泵厂签下劳动合同,一签就是34年,从1993年7月1日一直签到了2027年11月2日,也就是到他60岁生日那一天。那时水泵厂的效益不错,所以陈某干劲这个足啊,不管啥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干什么都上心,很快就练出了一身过硬的车工技术,成了厂里的劳动骨干。不幸的是,1998年,陈某的妻子因白血病离他而去,留下了刚刚6岁的女儿。2000年,陈某和赵某结了婚,双方各带了个女儿。赵某说,那时陈某挣得不少,自己在早市做点小买卖,虽然不算有钱,小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
2005年,水泵厂效益下滑,陈某工资也越来越低,而两个女儿一个在东北财经大学,一个上初中,正是用钱时候,他就向厂里提出“请长假”、下岗,也跟着妻子做点小买卖。厂里认为陈某是单位骨干,所在的加工车间车工又是重要岗位,不同意他放长假或下岗,只能给予其一定照顾,并一再让步。但陈某不管不顾,干脆就不上班了。
2006年9月,水泵厂做出了《关于开除陈某厂籍的处理决定》:针对该同志有岗不就,经厂班子研究决定予以开除。。而陈某正忙着和妻子出早市、夜市,有时还到农村大集,卖点衬衣衬裤、日用品杂货什么的,供养两个女儿上学,也没顾得上那么多。
2009年6月,陈某身体不适,一检查,竟然得了白血病!赵雪妍说,在跟水泵厂要医保卡时,才知道陈金已被开除,养老、医疗保险都没交。后来自己补交,得半年后才生效。“在这之前医药费自己得百分之百拿,我们一是承担不起,二是觉得如果没有厂子开除这一说,就没有这个后果。”
   2009年7月,陈某委托曲晓律师把本溪第一水泵厂告上法庭。当年12月,本溪明山区法院对此案做出调解:水泵厂给陈某办理委托档案管理手册,支付陈某2万元。陈某撤回起诉,不再追究水泵厂责任。
律师讲法:
   明明是陈某旷工好几个月,水泵厂才决定开除他,怎么最后却要给他钱呢?辽宁平正律师事务所曲晓律师说,这其实是因为水泵厂开除陈某的程序不合法。水泵厂开除陈某的决定是2006年9月作出的,应适用当时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奖惩条例》,而该条例规定,开除只适用3种情况:判刑;劳教;留用期间又犯严重错误。同时,开除职工须经4步走:一、须经厂长(经理)提出;二、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征求工会意见;三、允许受处分本人进行申辩;四、开除决定必须书面送达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以上均为化名)
   那么,企业就拿旷工职工没办法了吗?
   曲晓律师说,其实很简单,可以按程序规定予以开除,也可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开除的方法。如果当初本溪第一水泵厂是和陈某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会成为被告了。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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