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抵扣损失、年休假、反请求裁判规则指引:
一、工资抵扣经济损失法定规则
1.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
2. 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3. 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直接全额抵扣工资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返还超额部分。
二、未休年休假核心裁判规则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3. 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4. 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日工资×200%**支付(不含已发正常工资)。
三、用人单位反请求(追偿损失)裁判要点
1. 需证明损失真实存在、金额明确、因果关系清晰。
2. 医疗机构自身存在管理漏洞、流程缺陷的,可减轻劳动者责任。
3. 单位已行使解除权的,一般不再支持高额赔偿反请求。
4. 赔偿应遵循合理、过错相当、比例原则,不支持单方全额索赔。
